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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学院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4 14:55:50 作者: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次数: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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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算单位:

进驻新校区之后,各预算单位有许多新的情况和变化,大家必须厘清职责。为切实做好学院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编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预算编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1、突出学院中心工作,优化支出结构

突出教育教学的中心地位,提升办学内涵。集中财力,兼顾一般,优化结构,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2、细化项目,归口管理,明晰责任

细化预算项目,要求各部门切实从各自工作职责尤其是搬进新校区后理清支出用途,强调部门经济责任制,规范管理。

(二)原则

1、财权与事权统一。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在规定的事权基础上使用相应的财权,确保责权有效结合。

2、执行与目标统一。预算编制要与学院发展目标相衔接,预算执行要确保学院各项事业圆满完成。

3、一般与重点统一。在实行经费从紧政策的同时,保证重点支出。

二、编制内容

2014年预算编制方法是采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所有支出从实际出发,编制日常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学生活动费等实行定额管理,各部门不需编制,学院统一编制。专项业务费,包括行政专项业务费、教学专项业务费和科研专项业务费,根据部门业务需要和学院发展综合确定,自行编制预算项目,列出计算清单,说明申报理由。

三、编报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预算完整。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召集部门相关人员座谈,全面厘清部门职责,用数据话,全面、完整、合理,事实求实上报。

2、勤俭理财,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项目,视部门具体情况应尽量细化至经费实际用途,以准确易懂的用语完整表述,列出计算依据,。

3、确保质量,按时上报。20141210日之前完成一上,1220日之前完成一下,1231日之前完成二上。

4、各部门编报的预算应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上报纸质文稿。 

联系人:谭春林 (22777628) 

财务处

2013114

 

 

 

 

关于部门创收经费支出的补充规定

为规范部门创收经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经纪律,根据《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创收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部门创收经费支出,一方面是本身项目的业务支出,另一方面是改善本部门职工福利待遇和奖励支出,第三是改善部门办公条件和弥补部门正常教学经费。

二、项目业务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开发费用和项目完工的业务成本。项目前期开发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开发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项目完工的业务成本主要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成本(课酬、加班费、相关劳务费等)、业务招待费、其他业务支出。项目业务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部门所得创收收入的30%,人工成本不得超过50%(确需超过的需附培训计划等相关文件)。

三、项目收益,是项目所得收入减去所有支出的净额。项目收益按46分成,其中40%用于改善部门办公条件和弥补部门正常教学经费;60%用于改善本部门职工福利待遇、奖励支出和部门业务招待,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30%

四、部门创收经费支出审核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涉及到人工成本支出需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会签后,报分管院长审批;涉及到部门负责人自身的开支或部门劳务、福利费开支,须由部门领导班子会签后,报分管院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