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各处室,各独立核算单位:
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充分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同时,教育部、省委、市委、省教育厅也做了相关指示,要求在教育系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我院也在中层干部培训班和中层干部会议上对有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并要求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和执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要求,加强学院作风建设,现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七点要求:
1.要讲政治、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2.不准在上班时间进行炒股、玩电游、打牌等娱乐活动;
3.不准赌博及涉足违反社会公德的事宜;
4.不准公款私用、公车私用;
5.不准在工作日中餐饮酒;
6.不准接受公务活动的礼金、礼品和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7.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附件:
1.《中央八条规定 改进工作作风》
2.《把权力观在制度的笼子里》
3.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4.《党风廉政六条禁令》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中央八条规定 改进工作作风》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要求:
1、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附件2
湖南省委九项规定
湖南省委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八项规定,对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规定》全面体现了中央精神,紧密联系湖南实际,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重点围绕人民群众的热点关切,凸显了对民意的尊重和回应,实效性、可操作性都很强。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改进调查研究:建立通报、协调等科学安排制度,严格规范省领导的考察调研活动;考察点的确定及日程安排要有利于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不事先踩点,现场不准临时装修或增添设备;轻车简从,严禁到机场、车站、辖区边界和高速公路出口迎送。
二、精简会议活动:切实减少会议活动数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规格;各类会议要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一般不邀请省领导出席或接见会议代表;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改进会议形式,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到省召开;加强会议经费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不得摊派和转嫁会议经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严禁在会议期间组织公款旅游等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控各类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不得“搭车考核”、“越权考核”。
三、精简文件简报:发文应当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文件要严格控制篇幅,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没有实质性工作任务的,不安排出国(境),严禁以考察、学习、研讨、培训、招商、促销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国(境),严禁在批准的团组外擅自组建随访团。
五、改进安全保卫工作:省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出席公务活动,不得封路,不得违反规定用警车开道,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改进新闻报道:简化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把镜头、话筒对准群众,把版面留给基层,多写百姓故事,多反映群众呼声;省领导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不作报道。
七、严格文稿发表: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领导个人不得担任书刊、影视片和其他音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提出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买车的要求;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规范、控制同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的省领导和其他陪同人员人数,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
九、加强督促检查:省委常委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便于操作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狠抓落实;要将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2日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月21日在北京开幕。习近平22日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新华社“新华视点”官方微博披露了此次讲话的内容。
谈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他说,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他同时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谈作风: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
在谈到工作作风时,习近平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他强调,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他还强调,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谈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针对权力运行问题,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他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此外,习近平还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附件3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
(二)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
(三) 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
(四)工作日中餐饮酒;
(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六)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
(七)酒后驾车;
(八)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 有本规定第三条第(一)至(五)项和第(八)项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涉嫌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有本规定第三条第(六)和(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本规定第三条第(四)项所列情形,不包括涉省外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活动的公务接待。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五条 引咎辞职和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在作出决定前还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 各机关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各机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地进行巡查。巡查时可视情邀请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或其他监督人员一同参加。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纪律。
附件4
党风廉政六条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