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委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6〕17号)、市纪委《关于印发<株洲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株纪发〔201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努力使党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加强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推动学院中心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项目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党费、团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讲课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及工作职责分工
学院成立“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剑飞、万友根
副组长: 韩先满、戴联华、陈彬、梁伟、袁清武、刘蓉、石纪虎
成 员:杨军、邵建平、谭春林、李玲、牛春林、於晓冬、廖镇卿、袁杰 、杨国梁
办公室设在监察处。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学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组织学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学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向市专项整治办汇报学院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
各小组成员部门任务分工如下:
监察处:负责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学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党委工作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以编印手册、开辟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让广大教职工与师生、家长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办公室: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对党员干部是否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进行督查;督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督查,负责处理有关专项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传送。
财务处:牵头负责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政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豪华装修、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
审计室:要把专项整治融入到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各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按照学院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至6月)
各部门要切实围绕湘教发〔2016〕17号、株纪发〔2016〕5号文件提出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于6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送至监察处,由监察处将学院自查自纠汇总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
(三)总结规范(2016年6月至11月底)
各部门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要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本部门的管理制度。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15日报监察处。监察处将学院督查报告及发现的问题线索、了解核实、处理问题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
(四)督促检查(2016年6月至12月)
学院专项整治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常规性抽查,分别于7月、10月、12月前开展集中性专项督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工作结合。各部门要注重结合实际,与全市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
(二)强化执纪问责。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监察处将对相关职能部门因监管不力或履职不到位而出现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责任追查。
附件:
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问题 类别 | 主要问题 | 责任领导 | 责任 部门 | 责任部门责任人 |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 |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 万友根 | 办公室 | 邵建平 |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 万友根 陈彬 | 办公室 财务处 | 邵建平 谭春林 | |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 万友根 | 办公室 | 邵建平 | |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 万友根 | 办公室 | 邵建平 | |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 万友根 陈彬 | 办公室 财务处 | 邵建平 谭春林 | |
6、违规以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 ||||
7、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 万友根 | 办公室 | 邵建平 | |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 | 1.项目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 戴联华 | 后勤处 | 袁杰 |
2.以工会经费、党费、团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 刘剑飞万友根 陈彬 梁伟 | 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财务处 | 邵建平 廖镇卿 谢宇 谭春林 | |
3、以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讲课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 刘蓉 石纪虎 陈彬 | 科研处 教务处 财务处 | 於晓冬牛春林 谭春林 | |
4、以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 戴联华 | 后勤处 | 袁杰 | |
5.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 梁伟 | 人事处 | 李玲 | |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 |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 袁清武 | 监察处 | 杨军 |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 ||||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 ||||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 ||||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 万友根 | 财务处 办公室 | 谭春林邵建平 |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 袁清武 | 监察处 | 杨军 | |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 袁清武 | 监察处 | 杨军 | |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 刘剑飞 | 党委工作部 | 廖镇卿 | |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 袁清武 | 监察处 | 杨军 | |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 |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 刘剑飞袁清武 | 办公室 监察处 | 邵建平杨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