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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办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12-26 16:23:17 作者:黄骅 点击次数: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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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工作办公室是学院党委、行政直接领导下的统筹、组织、协调学院素质教育工作的专门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研究拟定学生综合素质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年度计划、任务安排、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办法。

二、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党委、行政关于素质教育的工作部署,并创造性地运用到本院素质教育体系建设之中。

三、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全院素质教育“七进”工作,审定校内编写的素质教育各类教材、讲义、宣传载体内容和各种素质教育活动方案。

四、负责上级组织的素质教育成果申报、各类评先、竞赛活动和专项检查评估工作。

五、负责学院与企业、社会共同开展素质教育的协调工作。

六、开展素质教育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为学院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七、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