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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规章制度文件清理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11:09:28 作者:尹颖 点击次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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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关于“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立规执纪专题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推进依法治校,学院决定对现有的规章制度集中进行一次清理修订。现将文件清理修订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学院成立以来(2004年至2016年),以学院名义颁发的有文号的规章制度文件进行整理、审核、修订,完善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合学院改革发展需要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工作原则

遵循以法为准、法制统一、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度为基本依据,体现法治精神,遵循高职教育规律和学院发展实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工作方式

依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自主进行,监察处督察。

(一)成立学院规章制度清理修订领导小组

长:刘剑飞 万友根

副组长:袁清武

员:各职能处室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处

主任:杨军   组员:石建军、尹颖

(二)清理方式

1.保留。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当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学院发展需要相一致的制度,保留继续执行。

2.废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规章制度,应予废止:

1)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2)依据的上位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3)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

4)不符合学院发展需要,长期没有执行。

3.修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规章制度,应予修改:

1)缺乏以人为本理念;

2)内容空泛、相互冲突、流程繁琐;

3)不符合上位法规的规定;

4)实施主体不明确、实施程序不清晰、实施结果难以评估监督,操作性差,难于执行。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阶段(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20日)。各职能部们梳理本部门以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填报《湖南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清理与审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标明“保留,废止,修改”,于12月30日前报监察处备案。

(二)审查审定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以往制定的规章制度合法性、可行性和时效性进行初审;对事关学院长远发展、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详细审查。

(三)废、改、立阶段(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学院公布废止制度目录,落实修改、制定制度目录和任务。所有文件必须注明此文件从××年××月××日起执行,原文件作废。

(四)签发与汇编发布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职能部门将经审定的规章制度按学院规章制度审批程序报批,由纪检监察处汇编成册。

2016年10月14日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