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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科技职院》报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12-29 15:12:32 作者:党委工作部 点击次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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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南铁路科技职院》(以下简称“院报”)是学院党委和行政机关报,为学院内部刊物。院报是学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学院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是学院联系师生员工、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要纽带,是展示学院对外形象和塑造学院品牌的重要窗口。

第二条 院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广大师生为工作的根本任务,以“办报育人”为宗旨;认真贯彻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发挥交流信息、舆论引导、维护稳定、繁荣文化和传承文明的作用,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院报编委会是院报的领导机构,学院党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副书记任编委会副主任,其他党委委员为编委会成员。编委会负责制定办报的宗旨、原则,负责院报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涉及全院性思政、教学、科研、管理、财务等方面工作的非公开性质的数据、影像、文字等资料,由分管工作的党委委员负责审核。

第四条 院报编辑部是在编委会领导下常设的院报具体办事机构,隶属学院党委工作部。负责院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日常工作和全院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院报编辑部设主编1名,执行主编2名,编辑若干名。由党委工作部部长任主编,党委工作部宣传干事任执行主编,大学生记者团编辑部成员为院报编辑部成员。

 

第三章 院报编辑部工作人员职责

 

第六条 院报编辑部主编工作职责:

(一)负责把握院报的出版计划和宣传报道的要点。

(二)负责每期院报的终审。

(三)主持召开编辑部会议,研究部署院报工作。

(四)负责对院报编辑人员的工作指导。

(五)负责院报经费管理和开支。

第七条 院报编辑部执行主编工作职责:

(一)主持院报编辑部日常工作。

(二)主持院报的编辑出版工作,主要包括:提出报道计划、要点,主持召开编前会、定稿会,审查各版稿件、决定稿件取舍,审定各期报纸的清样。

(三)组织安排大学生记者团新闻部成员采访和撰写新闻稿。

(四)对编辑部人员的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奖惩提出意见。

第八条 院报编辑工作职责:

(一)遵循院报质量管理的要求,完成院报的编辑工作,包括:提出院报的报道计划,对来稿进行选择、加工、修改,配置稿件、组织版面和版面设计工作。

(二)负责院报的校对工作。

(三)完成编辑部执行主编安排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将当期院报各版的版样、稿件、图片呈交编辑部执行主编审稿。

(五)负责组织院报校内发送和校外邮寄工作。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好院报档案。

 

第四章 编辑部工作制度

 

第九条 院报采稿制度

(一)建立按工作范围分工的新闻稿件采稿机制。全院性重要新闻稿件由院报编辑部负责采稿工作,各系部、部门的新闻由各系部、部门的信息员负责供稿。

(二)实行由所属系部、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新闻稿件的制度。反映系部、部门工作和人物的新闻稿,须经系部、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各系部、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对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院报内容审定制度

(一)定期召开编前会,讨论本期报道重点,分配重点组稿和采写任务,提出发稿要求。

(二)执行主编为稿件的第一审稿责任人,负责稿件的审稿和送审工作。执行主编把好内容关,遇拿不准的问题按执行主编请示--编辑部主编,编辑部主编请示--编委会领导的流程审核决定。

(三)审稿工作中要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从舆论导向、社会效果、内容的客观真实性等方面,对稿件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院报校对制度

(一)校对工作的任务是对原稿负责,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应及时提交执行编辑解决,保证报纸的出版质量。

(二)校对工作的主要内容:校对原稿,避免差错,保证版面的规范化。

(三)一校应对照原稿或读校,二、三校可采取默校。但重要稿件二校时必须进行重点校对,以确保校对质量。规定的校对次数,不能任意减少。

(四)校对时必须采取规范的改校符号,保持校样整洁。

第十二条 院报档案登记制度

档案资料的妥善保存,是院报编辑部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制定下列规定:

(一)院报版样和主编签字的终审样按期存档。

(三)院报每年的合订本送学院档案室和图书馆存档,编辑部保存好余下的部分。

(四)建立大学生记者团编辑部和新闻部学生档案(系部、年级、专业等基本情况)。

(五)读者反馈意见要有记录,来信要存档。

第十三条 总结考评制度

(一)通过编前会等形式,定期进行阶段的总结和交流。

(二)定期开展评报工作。

第十四条 编辑部会议制度

(一)每期发稿前召开编前会,讨论确定本期稿件;每期出版后召开编后会,总结本期办报工作。

(二)定期召开大学生记者团会议。

(三)遇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召开会议:需要学习、传达院党委、行政或上级有关精神;推选好新闻;遇到重要问题等。

第十五条 建立稿酬制度

(一)稿酬制度是对知识劳动的尊重,是办好院报的基本激励机制;

(二)稿酬标准比照学院《学报》执行,稿酬发放由专人负责,每期发放一次;

(三)院报稿酬发放要坚持实事求是、谁写稿谁得酬的原则,在每期院报印刷后,由编辑部及时造表发放。

 

第六章 院报人员工作规范

 

第十六条 学习与研究

(一)要把学习新闻理论和业务知识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来抓,要关注新闻舆论界的发展动态。

(二)把研究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培养新闻敏感。

(三)熟练掌握消息(含简讯)、通讯、新闻评论、述评等常用新闻体裁的写作方法。

(四)能结合业务撰写论文。

第十七条 采访

(一)能够独立执行采访任务。

(二)采访一般要事先与采访对象约定,突发事件采访要及时。

(三)严守真实性原则,尽可能掌握第一手材料,不得靠道听途说或小道消息获取素材。

(四)不得干扰采访对象的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尊重其隐私权。

(五)信守承诺,借阅的各种采访资料要按时如数归还。

第十八条 写作

(一)根据新闻事实和掌握的材料,选择合适的新闻体裁。

(二)语言准确、简洁、通俗、生动、流畅。

(三)内容上要突出重要新闻事实,加大信息量。

(四)写法上既要继承传统,又要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定模式。

第十九条 稿件处理

(一)所有稿件必须经过审核方可发表。

(二)稿件取舍要以是否具有新闻宣传价值为标准,以指导性和影响力为原则,杜绝一切政治错误或内容不健康的稿件。

(三)重点稿件与一般稿件要分开处理。

(四)对于时间原因影响新闻性的可用稿件,要予以适当技术处理,以突出指导性或影响力。

(五)认真改稿,避免原则性错误和辞章、语句、词语、文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错误。

(六)同一主题、内容或形式的稿件一般要进行合理配置。

(七)精心制作标题。标题要突出核心内容,准确、生动、活泼,避免机械重复事实,忌用煽动性或口号式标题。

第二十条 版面

(一)版面编排思路要与报道思想一致。重点稿件要突出。

(二)各版稿件要多样化,原则上要有新闻、图片、言论等,发挥版面的综合功能。

(三)标题要醒目,引题、主题和副题要有区分,布局要有美感,避免穿插、转接过多,影响视觉效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0日起施行。

                     

二O一 O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