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一)、学院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一般不得编制超出学院综合财力能够承受的赤字预算。要综合学院各项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进行科学分类、归纳,综合学院财力,总体权衡,从而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谨慎性原则,支出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按照“大收大支”概念将各项收入与支出全部列入预算,加强收入的统一管理,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时,要坚持积极、稳妥、谨慎原则。
2、在编制收入预算时,既要考虑经费来源渠道的增减和收入的增减,又要尽量核实收入,避免赤字隐患。在无法核实的情况下,对收入的预计实行谨慎性原则。
3、在编制支出预算时,要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4、支出预算应体现学院事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体现预算年度学院整体的发展目标,而这一目标需经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学院是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因此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必须突出这一中心任务,从资金上保障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5、要正确处理好维持和发展的问题,在确保基本人员经费开支和必须的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设备购置和修缮项目安排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年解决。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往往是导致学院经费拮据和赤字预算的重要原因。因此,对自筹基本建设支出要坚持审慎原则。基本建设项目的确立,必须结合学院财力,经过充分论证,确属可行性项目,经主管基建和财务的院长同意方可进入当年预算。
三、预算编制的程序
1、收入预算编制工作程序,财政拨款收入严格按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事业收入按照稳健原则,根据学生人数科学编制;其他收入则按照统收统支的概念全额填报。
2、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按照财政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程序,首先召集学院各部门主管经费的负责人召开预算工作会议,由财务处处长根据预算资金总体框架布置部门预算及布置专项,要密切预算部门的沟通,各部门在每年度11月31日前将经过主管领导审核的部门预算及专项报至财务处。纵观全局,在总量均衡的基础上协调各环节的关系,进行汇总,报至主管院长,然后召开全院范围的预算管理中心会议,讨论初步预算情况,听取学院各职能部门意见,年度预算经过修订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及院党委会讨论正式通过,下达各预算部门。
四、预算的执行
1、首先,在常规项目上,额定标准和学院制度要求,以指标形式下达保障正常工作的运转;对于专项,则严格按照立项、审批程序办理、专款专用。
2、在预算正式通过审批后,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资金,对于非常规项目及超预算项目均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报主管财务的院长批准。
3、财务处应适时监控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建立预警机制,对于接近或超预算的部门在相关会议上给予书面通知,对于超过年度预算的部门在报销时予以控制。
4、年底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当年未完成项目,在制定下一年的预算时酌情考虑。
五、预算的调整
为了保证学院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预算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若预算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有突发事项需增加预算,金额未超过2万元的,书面申请至财务处,财务处定期报告给院长,经院长批示后追加预算,金额超过2 万元的,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追加预算。
六、预算管理
1、在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学院总体预算的情况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院长对总体预算负责,分管院长按照分工的管辖范围对预算内资金使用情况负责。
2、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分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
3、定期对分管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维护学院物资设备安全完整,定期组织对物资设备使用情况及安全完整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组织对各分管部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