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2-17 11:00:47 作者:饶全 点击次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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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图书馆于2月17日起开馆,可正常办理借还书、图书遗失等业务。
特别提醒同学们请将放假前所借书籍,于3月6日前归还或续借,否则将按超期处理,并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