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党政机构 > 监察审计处 > 监督检查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监督方案

发布日期:2017-04-13 15:52:00 作者:尹颖 点击次数:4763

【字号:

 打印本页

为维护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政策、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及《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单独招生监督方案:

一、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干事和特邀监察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监督工作。办公室设监察处,具体实施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单独招生监督领导小组成员:

长:袁清武

副组长:杨军

组员:刘峰、刘宝磊、钱娜、吕冬梅、张若峰、周庞荣、刘国联、颜泽玲、孙晓阳、李逦、陈烨、李清安盘利珍、曹惠芳、李娇萍、汪娟、陈光臻、黄辉、周亚焱、尹颖

    任务区分: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职责

1、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段加强监督监察。监督检查学校贯彻执行国家单独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依法对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单独招生任务完成。对不符合规定和程序的做法提出监察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

3、对学校选派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参与对学校单独招生政策、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配合有关部门对开展单独招生人员进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度、纪律的教育及相关业务的培训。

4、督促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生规定、招生程序、时间要求,完成选拔录取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工作。

5、受理有关涉及违反国家和省单独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6、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在向省教育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单独招生预录名单前,须经单独招生监察人员复审,并由招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学校纪委书记、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

、纪律要求

1、单独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选派熟悉业务情况,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勤政廉洁、秉公办事的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2、单独招生考试重大事项,要经过学院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监察负责人参加招生考试政策及有关重要事项的研究。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学院。严禁任何机构及其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3、单独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不得以权谋私,向考生家长及考生许愿。不得泄漏试题、考场舞弊。不得涂改考卷或伪造、涂改考生档案材料。

4、当年有子女、亲属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应该主动提出回避。

、责任追究

1、在招生、考试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伪造、涂改考生档案材料、索取收受考生家长及考生钱财、玩忽职守的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除取消考生成绩或录取资格外,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0731—22780169,

投诉举报:0731—22777655。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