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6-16 11:57:21 作者:陈进 点击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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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
时限:女职工在产后6个月至1年内
1、《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2、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有医院盖章)及复印件
4、申请表张(人事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