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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报销

发布日期:2017-06-16 11:57:21 作者:陈进 点击次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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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报销

 

时限:女职工在产后6个内(先报住院费后办理津贴)

 

1、 生育保险待遇证

2、 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

3、 婴儿出生证明

4、 出院诊断证明

5、 本人华融湘江银行账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