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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监督方案

发布日期:2018-03-30 10:11:02 作者:尹颖 点击次数: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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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政策、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2018年单独招生考务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监督方案

一、监督工作机制

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为副组长,纪委委员、纪检监察专干为成员的“2018年单独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特邀监察员负责监督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审计处(监察审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实施对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2018年单独招生监督领导小组成员:

  长:高   副组长:苏 岷、

  员:何 颖、王又军、孙  涛、孙晓阳、张晓萍、石建军、 颖、王

特邀监察员:

颜泽玲、吕冬梅、周庞荣刘国联 坚、沈 凯、谭素平、王彦伟、陈 华、范 刚、戴开勋 烨、周亚焱、王  赵曾云、高 虹、俞

具体分工见:2018年单独招生监督任务分工表

二、监督工作职责

1、监督学院招生过程中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计划、制度及学院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招生考试原则的贯彻落实,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学院选拔符合招生政策与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及学院形象。

2、依法依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段加强监督监察;对学院招生工作职能部门及全体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对不符合规定和程序的做法提出监察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参与学院单独招生政策、章程的制定,监督选派招生工作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对参与招生人员进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度、纪律的教育及相关业务的培训,督促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生规定、招生程序、时间要求,完成选拔录取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工作。

4、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理涉及违反国家和省单独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复审学院招生职能部门在向省教育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的单独招生预录名单,并由学院纪委书记、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招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

三、工作纪律要求

1、单独招生考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重大事项要经过学院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监察负责人参加招生考试政策及有关重要事项的研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特批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严禁任何机构及其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2、单独招生、考试职能部门要选派熟悉业务情况,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勤政廉洁、秉公办事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3、单独招生、考试职能部门及参与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严禁泄漏试题、涂改考卷或伪造、涂改考生档案材料及其他以权谋私、考场舞弊行为。

4、有子女及近亲属参加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回避制度。

四、渎职追责处理

在招生、考试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工作人员如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伪造、涂改考生档案材料、索取收受考生家长及考生钱财、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除取消考生成绩或录取资格外,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由执纪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监督举报电话: 0731—22780169

                    中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