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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9 09:30:29 作者:尹颖 点击次数: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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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职院纪通〔2018〕15

 

二级单位:

   根据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监督检查的通知》,按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学院纪委决定开展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监督检查,为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8917日至1012日,为期26天。

二、监督检查重点

1.公款吃喝:非招商引资及外事活动中上酒接待;在农家乐、私房菜馆、家庭餐馆或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违规在食堂大吃大喝;大额消费拆分成多个小额发票报销;用其他发票冲抵公款吃喝费用等。

2红包礼金: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收、送购物卡、有价证劵、礼品礼物等。

3.公务开支: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加班费、奖金,变相发放福利;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违规用公款赠送月饼等礼品及礼金。

4.公车使用。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除正常执勤值班专用车辆外,节日期间公务车一律入库封存。

5.婚丧喜庆。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违规变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用公款、公物、公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变换身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取非亲属范围人员礼金的;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

6.变相旅游。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擅自变更路线和更改行程,以“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红色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责,积极抓、主动抓、自觉抓,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力量,统筹安排,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要及时保存检查记录、影像视频资料。

2.确保实效,严肃问责。学院纪委将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开展活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将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对监督检查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检查期间,各单位有婚丧事宜的填写报告表报监察审计处418办公室。

附:1、《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

   2、《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中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917

15号文附件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