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副厅级市属高职院校,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属市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共有编制人数420人,实有在职人员36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4人。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含学院一家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41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15.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若上年结转数未最终确定,则可写明“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41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16415.66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210.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6415.66万元,比上年增加86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如因人员增加及市工资标准上调,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4606.9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86.81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缺编外聘人员工资的增加等。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478万元。包含:货物3518万元、服务360万元、工程6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30281.49平方米;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6415.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210.66 万元,项目支出 2205.00万元。
奖助学金主要源于本级财政或上级财政拨款,包括高职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2019年度安排奖助学金270万元。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在校学生,助学金用于帮助家庭困难、在校表现良好的学生。
我院奖助学金,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初衷,以激励、帮扶学生为中心,采取综合成绩排名,提交资料审查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组织实施。以帮贫助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获得了学生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5万元。会议费5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必须列明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减比例及变动原因,无论增加或者减少都要说明原因)。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与2018年预算安排保持一致;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因为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因此经费安排减少;2019年因公出国(境)预算80万元,比2018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该部分预算安排减少是根据要求,进行经费控制,从而减少预算资金。
(八)其他事项: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基本-工资福利
表六: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表七:基本-个人和家庭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九: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般-工资福利
表十一: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表十二:一般-个人和家庭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
表十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十六:“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七: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八:专项绩效目标表
表十九:专项资金汇总及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