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2号)(附件1)及《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2)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芙蓉学者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50名、讲座教授30名、青年学者100名。根据教育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要求,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10名、讲座教授10名、青年学者20名。
二、设岗要求
1.“芙蓉学者奖励计划”招聘岗位由学校根据需要和条件合理设置。各单位须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或专业群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应突破的重点领域和教学科研任务。
2.高职高专院校“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要以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平台、产教融合平台、创新平台和一流特色专业群为依托,以服务新兴优势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特色产业的重点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转化应用为导向,促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三、聘任条件
芙蓉学者推荐人选须符合《实施办法》(附件2)和教育厅相关通知(附件1)的要求;
四、招聘程序
1.各教学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每个岗位择优最多推荐1
候选人,并报送至教务处。
2.学校组织校教学委员会本校应聘人选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3.学校审定拟推荐人选。芙蓉学者候选人按岗推荐,确定每个岗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并公示5个工作日。
4.教务处向省教育厅报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格、岗位候选人推荐表格等相关材料。
五、推荐材料
1.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由推荐部门党总支对所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以及引进人才的相关评估情况的书面意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
2.芙蓉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1份(附件3)。
3.芙蓉学者候选人汇总表1份(加盖推荐部门公章)(附件4)。
4.《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一式3份。
5.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个部分,装订成一册。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
(1)证明材料
①证明材料目录;
②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无该表的由学校党委出具认定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③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④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2)论文著作
①论文著作目录;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推荐人选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6.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的芙蓉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7.各推荐部门应对芙蓉学者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六、材料报送
1.推荐人选材料请于9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508办公室,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84500072@qq.com。
2.学校按照文件规定程序推荐的芙蓉学者候选人均需于9月20日前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其中附件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教务处分发。因“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暂未开放。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另行通知进行系统填报。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18932419887
附件1.湘教发〔2019〕1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附件2.湘教通〔2019〕152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3.芙蓉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本科、高职各一份2019.6.18)
教务处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