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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08 11:35:05 作者:尹颖 点击次数: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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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

58日)

为坚持强化对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要求,维护国家招生工作制度、政策、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市纪委关于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暂行办法》和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有关工作方案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突出纪检监察“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做好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防范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实效。

、工作机制

针对本次单独招生工作,学院成立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专干作为监察员,对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高兴

组员:苏岷、李岚、石建军、王津、尹颖          

三、主要职责

1. 对学院本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所有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进行廉政提醒,发布《2020年单独招生监察通告》;

2. 对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考试、录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考试、录用工作中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执纪问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4. 受理、处置举报监督;

5. 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考务监督有关工作。

四、监督内容

1、监督招生考试、录用工作过程中,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纪律和省教育厅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学院“报名条件公布,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原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学院选拔符合招生政策与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社会稳定学院形象。

2、依法依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段加强监督检查;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招生考录有关业务、纪律的教育培训,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和程序的做法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及时整改,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受理涉及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纪律

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纪律、“十不准”禁令等,恪守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保持清正廉洁形象,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自觉接受招生工作人员、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731-22780169

举报电子邮箱:hntkyjcc@163.com

举报箱:设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后外侧(监控死角区)

邮政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办公楼409监察审计

附:2020年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工作安排表

说明:《2020年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工作安排表》待519日考生报名结束,教务处、供电学院、体育部、团委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确定后,予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