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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补充方案

发布日期:2014-12-09 08:58:22 作者: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次数: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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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补充方案

党委工作部

2014-12-4

20141120日,株洲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全市创文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123日,梁伟主席主持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万友根院长亲自参加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创文工作氛围,提高全院师生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继《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实施后,现制定《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补充方案》,请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目标,通过宣传栏(橱窗)、大型宣传牌、户外宣传标识、广播、网络、宣传手册(市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运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蓬勃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在全院再次掀起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潮,让创建工作人人皆知,使广大师生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全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1.校园网开辟创文专栏,及时报道和宣传学院的各项创建活动。(责任部门:信息中心、党委工作部)

2.编制创文宣传手册挂在校园网的创文专栏和通知公告栏,让创建工作人人皆知。(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

3.对全院师生进行创文知识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责任部门:各二级院系、教学部门、职能部门)

4.新校区、南校区的所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宣传口号。(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图书馆、招生就业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运输管理学院)

滚动播出的具体内容如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遵德守礼——创文明城市,建文明校园。

5.在新校区正门口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型宣传牌;在教学楼设置制作张贴栏。(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

6.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文基础知识”的宣传板(新校区宣传橱窗四块、南校区正门右边宣传橱窗2块)。(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运输管理学院)

7.加强新校区、南校区、东校区的创文氛围的营造及创文宣传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及时清理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等建筑物外墙上牛皮癣(随意张贴的海报、广告等)、过期横幅、随意摆放的户外展板等。(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后勤服务总公司、运输管理学院、中职部)

8.新校区、南校区及东校区的校园广播站要经常插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宣传口号。(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运输管理学院,中职部)

    三、工作要求

    1.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推动创文宣传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2.相关责任部门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研究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做到工作前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工作中周密部署、精细实施;工作完成后认真总结、做好记录。

3.要力争实现创文宣传在数量、面积、频次和显著性上的不断提高,形成强烈的宣传冲击力,营造浓厚创文氛围。

4.要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及时提供信息,反映工作情况,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此项工作持久、有效、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