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株洲市关于编制2016年预算的通知精神和学院预算管理制度,现将2016年学院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的指导思想
预算编制要根据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学院的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各单位各部门需结合学院部署的工作要点和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完整的测算各项支出,力求预算的真实、完整,优化资金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二、编制内容
2016年预算编制方法是采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所有支出从实际出发,编制日常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学生活动费等实行定额管理,各部门不需编制,学院统一编制,但各部门需详细说明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人员情况、在校学生数、专业情况、电话台数、设备情况。专项业务费,包括行政专项业务费、教学专项业务费和科研专项业务费,根据部门业务需要和学院发展综合确定,自行编制预算项目,列出计算清单,说明申报理由。项目经费,主要是2015年未完工的项目和2016年新增项目需安排的资金预算。
三、编报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部门预算是各单位、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的具体体现和保障,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将会影响实际工作完成和正常职责的履行。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使预算与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以事定钱,钱随事走,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2. 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要与当年工作重点保持一致,与学院可分配财力相适应,保障学院重点支出需求,切实做到“以目标需求为导向、以支出进度为依据”,克服预算经费编制的盲目性。
3. 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公用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的编制继续实行“定额+专项”的方法,不能主观或人为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力求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4. 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观念
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控制执行中的追加支出等调整事项。强化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观念,硬化预算支出约束。
5.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做好专项项目预算的论证工作,项目论证书需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申报原因等。尤其是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经费,要结合项目进度进行核实,对于以前年度已批复的专项经费,在计划期内未使用或未完成,应在2016年预算重新安排。
6.细化专项业务和项目经费预算
要编细编实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对于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应附详细说明,阐述申报依据,细化经济科目。对申报理由不充分,测算依据和计算过程模糊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7.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政策。
8.确保质量,按时上报。
1)“一上”10月30日之前,各部门按要求将基础数据、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方案报送财务处。
2)“一下”11月10日之前,财务处会同部门主管商定下达预算控制数。
3)“二上”11月30日之前,各部门根据财务处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和完善部门预算再次报送财务处。
4)“二下”院党委会审批后立即下达部门预算。
7.各部门编报的预算应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上报纸质文稿。
联系人:谭春林 (22777628)
财务处
2015年10月20日
部门基本情况表
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在编职工人数(不含临聘人员):
在校学生数:
专业种类:
电话台数:
部门特殊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
项 目 |
金 额 |
金额组成及计算依据(可加附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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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申报表
申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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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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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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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及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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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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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财务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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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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