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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26 08:40:19 作者:尹颖 点击次数: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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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负责纪委日常工作,纪委委员根据职责参加纪委会议、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参与纪委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纪委委员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纪委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

  2、纪委委员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通过扩大会的形式,要求纪委专职干部参加。

  3、纪委委员会议的主要内容:组织纪委班子学习党纪党规和纪检业务理论;讨论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事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决策;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讨论违纪案件的处理问题;讨论提请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布置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其他任务。

  (二)纪委议事制度

  1、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但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2、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要作好准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会上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3、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委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重大问题要实行票决制。

  4、委员要坚持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研究决定的内容外传,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5、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纪委领导班子的威信。

 (三)纪委信访登记制度

  1、接到群众来信要及时拆阅,保持信封、邮戳完整无损。

  2、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按群从来信来访登记的有关要求逐项登记,对上级转办或领导批示的信件要注明。

  3、对反映党员、群众违纪违规问题的信访或其他重要问题的信访件,都要填写《群众来信处理笺》,呈送领导阅批。

  4、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将事实情况、处理结果、办结时间等在信访登记簿有关栏内及时登记。
   (四)纪委来访接待制度

 1、对来访者,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

 2、在正常工作中,有来访者应先接待来访,然后再处理工作。

 3、听取来访者反映问题要做到耐心、细致,问清前因后果,作好详细记录。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性质,正确处理。对来访者不正确的想法或过高要求,要做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耐心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进行疏导。
      4、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如不属受理范围,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引导和协助来访者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