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部务公开制度
部务公开是推动体育部工作发展,保障全体教师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部务透明度,做到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一、 部门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中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有关信息应向全体教师职工公开。
二、 部务公开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在部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做到合法、及时、真实、公正。
三、 部务公开一般采用全体会议、文件传阅、部门qq群等形式,公开时间一般在7天以内,重要工作和内容由党政召开联席会议后及时公开,常规工作一般每学期公开一次。
四、 全体教职工应积极对部门各项事务建议献策,对某些有疑问的事务教职工可通过书面向部门提出,由部门指定相关负责人给予解答。通过公示或公开已决定的各项事务,全体教职工应维护集体利益,如确有不同意见,应通过组织形式逐级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五、 公开主要内容
1、 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
2、 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 工作计划与执行情况。
4、 经费预算、学院核拨和部门创收经费收支与执行情况。
5、 各类考核、评优评先、外出培训、职称评定等。
6、 器材采购和使用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
7、 教职工书面提出的需要公开的事务。
体育部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