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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8项暂行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9-12 10:02:50 作者:贺红兵 点击次数: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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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文件精神,结合体育部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 上课教师提前五分钟到达教学场地做好课前准备,严禁提前下课(上课时间为90分钟,第80分钟后才能解散下课),期间教师不能离开所在教学场地,室外教学遇雨转至室内继续完成。违规措施: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学院查到按学院规定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 上课教师要求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上课期间严禁抽烟、嚼槟榔、口香糖;严禁在课堂使用不文明用语和使用手机,手机要求调振动或静音。违规措施: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学院查到按学院规定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 上课按要求带好计划、教案、教室日志,每堂课做好学生考勤。严禁不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代、停课,严禁教师不经部门批准私自调整班级编制人数及上课时间。违规措施: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学院查到按学院规定处理;取消参评优评先资格。
四、 按要求上交各项资料和完成部门布置的常规工作。违规措施:迟交资料一次罚  款100元,不交资料停发当月岗位津贴,补交后扣罚200元,无故不完成部门布置的工作一次罚款200元,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五、 部门所有人员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违规措施:饮酒后上课者罚款200元,学院查到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六、 会议严禁迟到、早退、缺席,会议时严禁玩手机、聊天,会场内严禁抽烟。  违规措施: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200元,违反会议其他规定一次100元。

七、无故不参加学院和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或其他工作安排一次罚款200元;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八、体育器材设备采购和领取使用做到:采购前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后,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去采购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领取使用要做到进出库数相一致;如有违背,一律由当事人负全责。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