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党政机构 > 监察审计处 > 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3 16:45:29 作者:尹颖 点击次数:291

【字号:

 打印本页

各党总支、支部、二级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治陋习 树新风,根据《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办发[2015]2)以及株洲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宣传教育。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办发[2015]2),增强教职工贯彻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会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从简、节约、廉洁原则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文明新风。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学院教职工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落


实湘纪发[2013]17号文件第六条要求如实报告: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结婚或去世,无论是否由本人操办,都必须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操办婚礼的,应当在事前10个工作日前内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事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报告实际情况。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报告表由监察审计处负责收集;其他教职工的报告表由部门所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负责收集。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真抓真管。各党(总)支部、二级单位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厉行节约,带头廉洁自律,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良风气,为除旧弊、树新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监督管理,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受理教职工群众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查处。

举报电话:0731-22780169

举报邮箱:hntkyjcc@163.com

举报箱:设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后外侧(监控死角区)。

 

中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43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通知(铁科职院纪通2018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