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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录播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06-05 10:27:11 作者:李静 点击次数: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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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资源,保证直录播的正常运行及资产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录播教室是学院MOOC、空间课程、网络课程等视频录制的专门场所,一般不得用于其他活动。

2.   凡是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须提前一周在信息中心网站(空间)下载《使用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由申请使用院系(部门)盖章,交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统一调度,未申请者,一般不临时安排使用。

3.   录播教室属于专业设备,所有使用录播教室的人员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不熟悉操作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不熟悉操作者,请主动与信息中心联系,接受培训)。因违反使用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   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预约登记的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录播教室,打开并检查多媒体教学录制设备,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自行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后,填写使用记录。如遇故障请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电话:22780186

5.   为保证录制效果,工作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

6.   所有进入录播教室人员不得吸烟、吃东西、丢弃废物,保持录播教室的卫生整洁。使用完毕,使用者要及时清理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7.   录播教室的电子白板一律不得用任何笔直接书写,书写白板只能用录播教室提供的专用笔书写板书,白板不得粘贴任何纸张。.

8.   为保护本系统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各类U盘等外接设备,如有特殊要求,请联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在使用前须经病毒检测后方可上机使用;未经许可,所有操作人员不得更改变所有设备的系统设置。

9.   录播教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且不得随便移动或拆卸,信息中心负责录播教室内所有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0. 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室,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

11. 本规章制度从2016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