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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推进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9 13:41:43 作者:尹颖 点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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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职院纪通〔2018〕16

各二级学院、处室、部门:

为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省、市委部署2018年继续推进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主要包括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离职(含辞去公职或者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离职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其中,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工作人员。

二、清理内容

1、涉矿类经营性活动。

2、涉砂类经营性活动。

3、涉渔类经营性活动。

4、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

5、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

6、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

7、其他类经营性活动。

三、清理要求

1、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

2、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

3、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干部的国家公职人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4、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

5、以下人员20181020日前须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20179月以来学新进编的人员2017年按规定填报并已清退的;2017年未按规定填报和清退的。

6请大家高度重视、珍惜机会、主动对待、如实填报

7、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主动报告问题、拒不退出或拖延退出的对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等履责不力的,学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公开曝光。

四、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办公楼413室(监察审计处)

2、举报电话:0731-22780169/22780126

3、举报邮箱:hntkyjcc@163.com

           

 

          中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929

个人情况报告表-株洲市开展清理国有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