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29 09:05:41 作者:组织人事处 点击次数: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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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参保人员需住院治疗必须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到首诊医院住院结算。遇特殊情况来市医保处报销时须提供:
1、有效发票;
2、详细诊疗、检查、药品等费用清单(总汇);
3、出院诊断书;
4、《医保手册》
5、患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用于开市商业银行账号)。
6、市医保处居民医保科及分管领导核对签字。
报销时间:每周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