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3]267号),经各市州、学校自评、推荐,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核,省教育厅审定,共评选出26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47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我院荣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全省高职院校中仅有3所获此殊荣,也标志着我院学生资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院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资助中心主任罗娜同志被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此次获奖也是对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充分认可。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扎实推进我院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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