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2时30分,株洲市委召开全市文明建设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
会议重申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今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之年、大考之年,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会上,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上下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和只争朝夕的干劲,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后夺牌这场硬仗,一举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历史性目标。
会议表彰了《2013年度全市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13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3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创新案例、示范场所。
我院是2012届湖南省文明单位,一届任期6年。在2013年的“湖南省文明单位复查”中,复查合格,保持湖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我市继2011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后,2012、2013年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连续两年进入74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前15名,并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在127个城市中由2012年第40位上升到2013年第28位,获得了中央文明办的通报表扬。
(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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