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株洲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工会会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我院财务处指派相关人员,于2014年10月27日参加了株洲市总工会组织举办的工会会计知识培训班。
此次培训主要囊括了会计基础知识讲座、新《工会会计制度》讲解、新工会会计软件操作、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等内容。其中,省总工会经审办主任简向前就今年7月下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作了着重说明,该《通知》对基层工会经费收入、支出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增加了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明确规定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通知》要求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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