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8日上午,财务处组织财务人员在办公室召开新学期工作安排例会。会议主要传达了学院领导在中层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明确了2015年财务处各项重点工作,并且提出了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2015年财务处的重点工作有:执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收支备查账;初步建立财务信息链接系统;深入各预算部门收集信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新校区建设资金,保障各建设项目如期推进;加强与兄弟院校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整理2014年会计凭证和资料,做好归档工作;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等。
201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要注意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严格实行全口径预算,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学院预算;广辟财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拓宽成人教育培训渠道,大力推进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培训;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保障教育教学突出地位,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硬化预算支出约束。各部门审批人要保证支出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并在报销单上注明支出预算项目。会议费、培训费、考察费等附会议通知,学生活动经费附策划书,物资采购、大额维修附合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控制现金支出范围,1000元以上的非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差旅费等支出应采取银行结算;各专项经费包括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经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准报销燃油、过路过桥、通行费、车辆保险、的士等交通费、礼品、香烟、KTV洗浴等服务性发票,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和劳务费;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出差天数。因公需要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出行。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须经院长核准;支出不明晰的专项经费如重点项目、竞赛、活动、学生实习经费、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运动会、会议等,使用时业务部门需编制业务说明和支出细目报主管院长和财务处审核后执行;从外单位购买的办公用品、耗材、印刷品、打字复印、教材、图书、劳保用品等发票,须附清单,购物清单所盖印章须与发票印章一致,并通过银行结算;所有合同严格遵守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合同审核管理办法,实行会签制;各种设备、实训材料、印刷品、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及房屋、设备维修由基建后勤处统一管理,不得各自分散采购;物资设备采购、各种维修严格遵守株洲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同时执行学院经济评审制度;各项支出发生后必须在本月内办理报账手续,月末(财务结账期)发生的应在下月10日之前办理,不要跨季度,更不能跨年度;严格执行学院关于二级单位收入分配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实行项目管理即时清算,严格支出比例;极大限度减少现金支出。职工各种报销款、外聘教师的课酬、非在编职工的劳务费、学生的奖助学金等的发放尽量通过银行结算,请相关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准备建设银行账号(银行卡或存折)报财务处备存。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