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创新决策沟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制度设计,调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积极性,确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高校的首要工作地位。通过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平台载体和方法手段,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必须是工作项目,项目建设要彰显改革,着眼于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模式、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平台途径等,鼓励跨部门,跨院系进行探索,项目设计和建设要有可操作性,要立足学校实际,着眼于打破常规、破解难题,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树立新的工作理念,开创新的工作思路,打开新的工作局面。
三、项目遴选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干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和工作专长,选择相关改革创新点进行申报。
2.项目必须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建设期为1-3年,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并在校内开始试点或实施,具有示范推广作用。
3.项目组成员为5-10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是项目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根据项目需要,可邀请其他校内外相关专家参与项目组。
4.目前仍承担省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第一、第二周期建设任务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改革创新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二级院系、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送达党委工作部(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报书封页复印件)。联系人:刘文晖,联系电话:13873305332。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04217592@qq.com。
2015年11月23日

